姦殺女友兼勒死對方母親台男遭判死刑

蘋果日報 2015/03/03 06:00

台灣新北市服役

台灣新北市一名21歲黃姓男子和王姓女友因金錢、感情爭吵,黃男見王女堅決分手,趁服役休假時潛入對方家中,先勒死正在睡覺的王母,再等女友回家後將她綑綁、蒙臉「先姦後殺」。新北地院今日依殺人、加重強制性交等罪,重判黃男死刑。

黃男和王姓女死者交往2年,王女甚至將銀行提款卡交給黃男保管。前年9月中,黃男入伍服役,王女卻發現個人帳戶,遭黃男私自提領20萬元新台幣(4.9萬港元)。

王女趁同年月29日黃男休假時,要黃男簽下還款協議書,並提出分手,黃男因此萌生殺意,當晚買了棉被收納袋、童軍繩及手電筒,接連3天與王女聯絡,除討論欠債也試圖挽回感情。但王女分手心意已決,黃男於是決定殺害王女。

黃男先將買來的棉被收納袋剪成頭套,10月1日下午拿着先前取得的王家鑰匙,潛入王家,因撞見王母在房間休息小睡,黃男竟不放過,拿童軍繩先勒死王母,再躲廚房等待王女回家時,先用童軍繩綑綁王女,衣物罩住頭臉,再將王家鐵門反鎖,性侵王女後,再以手勒死她,並翻箱倒櫃拿走現金1萬元新台幣(2,470港元)。

此時,黃男聽見王父回家企圖打開反鎖的鐵門聲,連忙將童軍繩、頭套、手電筒,以及用過沾有精液的衞生紙,放入塑膠袋內,但來不及脫身,只能逃往頂樓藏匿,而遭獲報趕來的警方逮捕。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