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表示,已獲港交所(388)通知,申請復牌要符合三項條件,其中回應「匿名報告」指控及集團資產和營運等資訊的報告,已交付港交所審批,待通過後再作公佈。另一項條件是公佈尚未發表的公司業績,但由於立信德豪已辭任超大核數師一職,而超大仍未找到接任的核數師人選,因此公佈業績之期將無限期延長,換句話說,超大未能符合第2項復牌條件。
至於第3項條件,則是超大必須證明有足夠的財務報告程序及內部監控制度,以符合上市規則。
超大於去年9月26日因主席郭浩及執行董事陳志寶涉及市場失當行為被調查,並在當日午後停牌至今。其後更被「匿名報告」踢爆公司疑在過去11年內造假數。雖然郭浩及陳志寶最後被裁定沒有涉及內幕交易,但公司至今仍未能復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