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委法官錢禮指,販賣毒品予學生,屬非常嚴重罪行,傷害個人及社會,販賣K仔更日趨嚴重,影響青少年。三名被告承認共10項販毒罪名。現已18歲的鄧紫欣,不只一次致電着卧底買毒品,且負責交易收錢,被捕後在懲教所打架;其32歲「契媽」賴佩斯有三次盜竊案底,犯案時違反感化令,她與丈夫分居,求情稱為「搵快錢」照顧14歲女兒。而16歲姓梁女生年輕有悔意獲家人支持,被判入教導所。
案情指,警方卧底去年11月混入校園,透過鄧向其「契媽」到屯門的商場,購買0.08克冰毒,價值400元。其後於四個月內,三名被告多次向卧底出售共6.21克冰毒及12.23克K仔。
案件編號:DCCC7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