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於蘭桂芳「爆樽」傷林建岳孻仔 兩男被控傷人今申請押後
傷人蘭桂芳林孝能林建岳孻仔
身兼貿發局及麗新集團主席的林建岳,他的孻仔林孝能去年10月底與三名友人在蘭桂芳消遣時,因事與人爭執,其間有人「爆樽」傷人。警方最終拘控林的一名友人以及另外兩名男子,林則被列為案中受害人。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同意對林的友人撤銷起訴,改以自簽守行為方式處理,另外兩男則押後再訊。
被告依次為蔡嘉榮(24歲)、劉俊豪(27歲)及何兆霖(26歲)。首被告及次被告共同被控一項傷人罪,控罪指他們於去年10月27日在中環德已立街55號外非法及惡意傷害林孝能及何姓被告。
何姓被告原本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指他於同日同地襲擊蔡姓被告。控方今同意撤控,改以簽保守行為方式了事,最後批准何男以500元簽保、守行為一年。
代表首兩名被告的律師申請押後案件,以待向控方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兩人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30日再訊。兩人獲准以2,000元保釋,其間不得接觸林,並須禁足涉案地點。
-----------------------------
打國際線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
按此了解更多 英文版已登錄新版《蘋果》App
按此下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