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曾淵滄在專欄裏說:「巴士阿叔由『憤怒版』變成『搞笑版』,香港傳媒及商人的創意的確一流,應該大大的稱讚。『X王之王』老闆每月付九千元請巴士阿叔當經理,更是聰明人中的聰明人。」豬頭,變得「搞笑」,是事實,看六月八日《蘋果》頭版的照片,醫護員推着輪椅上這位傷者,竟然眉開眼笑,樂不可支,就足證他搞笑(其實是可笑)的程度爆燈;然而,我就不明白:傳媒和商人的「創意」,有什麼「一流」?有什麼值得「稱讚」?
月薪九千元,我付得起,可我從沒想過要聘用這個阿叔,就算他免費來做店員,就算我明知道會引來傳媒的免費「宣傳」,我也不會招納這種東西,難道我就不「聰明」?做人,有所為,有所不為;做生意,難道不應該講究一點品味?澳門人賣拱北那邊走私過來的水貨豬扒,用這個豬頭做「代言人」,那是形神俱備;法國來的名牌店,用他做生招牌,是「聰明」之舉?
報載,有四十個華仁書院的學生,到僱用巴士阿叔的餐廳,去跟「偶像」握手拍照。好像還是一所名校。學生這樣崇拜一條在巴士上製造噪音,欺善怕惡,靠領綜援度日的寄生蟲,他們的校長和老師,還有家人,是不是該檢討一下?該問一問自己:教育,要培養的,是學生的品味和正氣,還是訓練人妄顧公德,最終,淪為熱愛三陪女的當紅小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