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舉行首場公聽會,聽取150個團體和個人就國歌法本地立法的意見。有市民認為國歌法條文定義模糊,擔心五音不全會被視為犯法,教育界人士亦質疑強制要求學校教授國歌將會影響課程,並憂慮學生和教師誤墮法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強調,只有故意公開侮辱和貶損國歌的行為才要負刑責,又指立法後不會考核教師的教學表現。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朝九晚六舉行4場公聽會。聶德權在發言時強調,國歌是應該尊重,如有人故意公開侮辱國歌要負刑事責任。出席公聽會人士對立法有不少疑慮。教協會長馮偉華認為現時中小學制訂課程的內容行之有效,擔心國歌法立法後,將教授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衝擊本身行之有效的做法,他亦轉達有老師對立法後誤墮法網的憂慮。教師田方澤質疑,學生間有心或無意的小打小鬧,或是不經意的行為,「如果有蜜蜂飛過時撥走蜜蜂」,會否構成貶損行為。聶指若學生貪玩,學校可按自己機制以合情合理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