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吻青年六旬退休女警兼警嫂脫非禮罪 僅普通襲擊罪成罰款4500元

蘋果日報 2020/12/08 17:19

警嫂退休女警強吻青年非禮吳葉淑芬

六旬退休女警兼警嫂去年9月因政見問題與青年爭執,並遭在場人士包圍阻止離開,其間突然強吻青年嘴唇,引起嘩然後更聲言:「我再錫添呀!」退休女警被控非禮及普通襲擊等罪,案件早前審結,裁判官今認為被告強吻事主屬蓄意侵犯,但兩人當時處於敵對陣營,甚至互相指罵,被告強吻事主未必出於猥褻,故裁定非禮罪名不成立,但作為交替控罪的普通襲擊等罪名成立,判處罰款4,500元。
案件由裁判官劉淑嫻審理。被告吳葉淑芬(67歲)原本被控一項非禮及兩項普通襲擊罪,並以一項普通襲擊作為非禮的交替控罪。控罪指她於去年9月5日在長沙灣海麗邨海和樓公園猥褻侵犯並兩度襲擊男子X。據知,事主年約20歲。
控方曾傳召事主及另外一名現場拍攝的途人作證。裁判官指觀察兩人庭上的神態舉止後,裁定兩人為誠實可靠的證人。
被告否認非禮罪,但她承認交替的普通襲擊罪,故裁判官認為被告的行為構成蓄意侵犯,至於是否構成猥褻,則是須爭議的議題。裁判官認為,被告與事主互不認識,甚至互相敵對,被告甚至曾指罵事主,雙方處於敵對陣營,裁判官認為被告的行為未必構成猥褻,裁定她猥褻侵犯罪名不成立。
至於第二項普通襲擊罪,辯方曾指被告向事主聲稱「我再錫添呀」只屬戲言,事主亦沒有受驚,更回罵被告。惟裁判官認為,事主曾供稱,當被告吻完他後並再次趨近他時,事主曾後退並表示害怕遭被告再次強吻。而現場片段顯示,被告不單表示會再吻事主,更有實際行動走近對方。裁判官認為被告的行為並非戲言,而是蓄意的行為。
至於第三項普通襲擊罪,被告伸手打事主手持的電話,而她明知如此做會打到事主的右臉,惟仍然照做,罔顧被告的憂慮,故裁定該項普通襲擊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指,被告為退休女警,丈夫亦為警員。被告有長期病患,當時因遭一眾手持手機的群眾包圍,出於一時衝動才犯案。辯方強調被告本為執法者,現被裁定罪成已是最大懲罰。
裁判官表示,被告輕吻事主的時間短暫,三次「毆打」實屬輕微,況且她犯案前克制冷靜,曾扮演調停者角色,故罰款是合適的刑罰。
【案件編號:WKCC46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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