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日前發出了一份新聞公報,題為《諮詢委員會討論推行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的進展》,洋洋數百字的文稿,沒有一份報章願意刊載,皆因文稿空洞無物,說了等於白說。原本好好一個資訊科技策略,結果成為幫政府塗脂抹粉的形象工程。
委員會功能難寄厚望
今次會議也是新成立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OGCIO)的其中一項工作,但實在叫人十分失望,也顯示政府缺乏遠見,「數碼21」是香港政府早年在數碼熱潮下人有我有的歷史產物,潮流冷卻後變得棄之可惜食髓無味的雞肋。
細閱該份新聞稿的內容,當中連續三次出現「委員獲悉」的字眼,即是說政府向成員報告了電子政府計劃成績如何,取得了甚麼「顯著效益」,「下一階段的電子政府計劃」又怎樣怎樣,官話連篇後,又待三個月後才再碰面開會,究竟成員在會上提問了甚麼,會後有何跟進,文稿隻字不提。究竟我們應否對有18名成員的委員會寄予厚望?
談到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筆者較關注電訊與廣播規管機制合一的問題,是首次在諮詢文件中提出,改動觸及數碼融合的法例修改,架構上涉及兩個監管機構的合併,牽連甚廣,乃香港資訊科技政策之重大改革。不過,在這個連番出現「委員獲悉」的會議上,似乎未見有成員談及這個燙手山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