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稱「好多人士」支持 林鄭:有乜嘢理由放棄修例?
人身批評逃犯條例林鄭月娥行政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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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喻為「送中」惡法的《逃犯條例》修訂條例,6月12日於立法會恢復二讀,民陣則在惡法審議前夕的6月9日舉行反送中大遊行,呼籲市民上街表態。大戰當前,特首林鄭月娥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主動談及《逃犯條例》修訂工作,稱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上周四公佈3方面增加6個保障後,她留意到社會「好多人士」都對額外保障表示歡迎;雖然政府從未就修例作出正式諮詢、立法會亦在建制派反對下拒絕召開公聽會,但林鄭今日指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就修例作20小時討論是「好有用、好有建設性」,更指:「儘管去到噚日會議,好多提問係重複㗎嘞」,但指政府官員有耐性回應。她更「笑稱」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上月23日向她發信:「其實呢封信,我今日都未收到」,但指看過該已公開的信件後,昨已詳細回應,稍後可在政府網站看到。
問到她拒絕與30名法律界選委會面討論修例是否因為選委在修例上「無票」,林鄭說:「又唔可以咁講」,稱政府2月15日開始至今3個半月,保安局、律政司、她和政務司司長不停聽意見及解說,指現時已到比較緊迫的情況」,「點樣可以證明嗰件事係有緊迫性呢?保安事務委員會係差唔多要連續,除咗禮拜日稍為休息,係由禮拜五、禮拜六、禮拜一,今日禮拜二,聽日禮拜三咁連續開會」,指團體若有意見,可透過書面方式交立法會考慮,她同時稱負責保障香港安全的幾名紀律部隊首長早前亦呼籲社會支持修例,「佢哋覺得必須站出來,去講一啲正義嘅說話」,自稱在此背景下,「我作為行政長官,點可以因為有批評,包括人身嘅批評,而去收返呢件咁重要嘅工作呢?」
至於台灣早已表明即使修例亦不會引渡陳同佳,究竟還有何迫切性;以及修例一旦通過,港人有機會被送到至今連六四也不能公開討論、也未落實國際人權公約的中國大陸受審,她推動修例是否「對得住香港人」時,林鄭只重申修例是為處理台灣謀殺案,以及處理移交逃犯上的制度漏洞,強調在此兩個目標下,必須繼續推動修例,她承認就算通過修例,在移交陳同佳目標上或在推進上出現各式困難,但指第二個目標仍然存在,「經過三個半月、好密集式嘅討論,我哋有乜嘢理由放棄呢件工作呢?因為呢件工作係對於香港未來發展非常有利,既可以保障香港嘅公共安全,亦可以履行香港嘅國際責任」。
林鄭又指不存在她可以繞過法律,只聽中央命令就可以國防和外交理由,將一個本身不能移交的人進行移交,若有國防和外交原因,特首可以拒絕處理。
公民黨黨魁、立法會議員楊岳橋今早於電台節目批評林鄭拒絕與法律界選委會晤談修例,認為缺乏誠意,反映政府管治失效;至於當局以保持靈活性為由,不建議將人權保障內容寫入修訂條文,楊岳橋質疑一旦申請方「走數」,不履行有關條款,特區政府可以採取甚麼行動?直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聲稱可向申請方投訴等,未予外界信心,未能確保有人權保障及有公平審訊,重申將人權保障內容寫入法律條文才是真正賦權法庭的最有效保障方法,因為法庭能夠判斷申請方是否有與香港匹配的法治水平。
日期:6月9日(日)
集合地點:維園草地
時間:下午2時30分集合,3時正起步
遊行路線:維園草地遊行至金鐘添美道立法會
(資料來源:民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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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30】守住歷史 拒絕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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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回應傳媒指,修例已討論3個月,沒理由停止。張志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