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名原告李介眉(61歲)昨接受訪問時稱,他退休前為房署的經理,在02年退休時,一次過取得退休金連補償約400萬元。他表示,是另一名同任職經理的前同事發現,政府少計了他們的退休金,連李在內,相信共有15名提早退休的經理受影響。就李的個案而言,政府少付了60至70萬元。
為解決屋邨服務外判帶來的人手過剩問題,房署在00年向9,000名員工推出首輪自願離職計劃。參與員工除正常退休金外,最多可獲相等於九個月薪金的額外補償,以及其他優惠。計劃推出近三年,至03年3月截止申請為止,房署共收到逾3,300人申請,最終批准3,178名員工自願離職。但由於03年經濟不景,及後有約300名前員工提出減人工,要求工會出面協助他們重返政府工作。公務員事務局同年推出第二輪自願離職計劃,房署員工亦可參與。
案件編號:HCA246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