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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重推活化工廈 重建放寬地積比 整幢改裝免補價

蘋果日報 2018/12/12 22:03

發展局非工業用途活化工廈

發展局向立法會遞交文件,披露更多活化工廈政策的細節。現時不少工廈被整幢改裝用作非工業用途,包括商業、辦公室、零售、餐飲及酒店等,當局建議就位處於「商業」、「商貿」及「工業」地帶而樓齡達15年或以上的工廈,免收大廈就整幢改裝以改變用途的地契豁免書費用,即免補地價,明年初起接受申請,計劃為期3年。當局為免部份工廈租戶因此要負擔貴租金,會要求業主把經改裝總樓面面積的一成,指定劃作符合大廈公契的特定政策主導用途,包括文化藝術界、創意產業、創新科技界、社區服務或體育康樂用途等用途,但租金及租約等由業主和租戶自由協商,而地署會就獲批申請施加條款以便管制。
當局亦希望鼓勵重建早年落成的工廈,以放寬地積比率提供誘因,推動重建於1987年前落成、位於主要市區及新市鎮「住宅」地帶以外的工廈,但申請須符合《建築物(規劃)規例》所准許的最高非住用地積比率及經城規會考慮,如此類工廈在分區計劃大綱圖列有地積比率限制,城規會考慮其重建作工業或商業用途申請時,可提高非住用地積比率,但須經技術評估等確認其可行,申請須在由今年10月10日起計,限時三年內向城規會提出並補十足地價。上述免補地價及放寬地積比安排,將同時適用於「工業」地帶內工廈的申請,以整幢改裝或重建作一般工業或倉庫及現代工業用途。
至於將工廈改作過渡性房屋,現時運房局設專責小組處理過渡房屋項目,如有關工廈位於「商業」、「綜合發展區」、「商貿」和「住宅」地帶內、而已經或即將整幢改裝作非工業用途,政府將彈性處理規劃及樓宇設計等規定,並免收補地價費用。當局指,城規會已同意在位於市區及新市鎮、位處上述4個地帶內已整幢改裝的工廈,若作為期不超過5年的過渡房屋,可視為經常准許的臨時用途;建築事務監督可行使權力,豁免有關住用建築物上蓋面積、地積比率、空地、通道巷與天然通風及採光等要求,條件是項目已獲非政府機構或社企承諾確保妥善管理及落實其他補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