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元旦遭圍捕 五男藏索帶士巴拿被控 官警告14歲被告深夜不應外出

蘋果日報 2020/06/29 13:23

元旦圍捕藏索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抗暴之戰

民陣今年元旦發起遊行,中途遭警方腰斬。其後警方在銅鑼灣大圍捕,以涉嫌非法集結罪名拘捕近300人,事隔半年,其中五名男子被指管有士巴拿、索帶、鎚仔等物品而遭起訴,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再訊,批准各被告保釋外出,不用宵禁,惟警告一名14歲被告,指雖然法庭不用他守宵禁,但以其年齡不應在晚上11時後外出。
五名被告依次為地盤工人關偉洛(31歲)、無業李興鑫(39歲)、學生劉子睿(20歲)、14歲男學生,以及髮型師梁敏(24歲),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控罪指,首、次被告於今年1月1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分別管有一個銀色士巴拿及34條索帶。第三被告則被控同日在銅鑼灣軒尼詩道525號外管有300條索帶。
第四及第五則被控在軒尼詩道513號外犯案,第四被告涉管有一把鎚仔,第五被告則涉及一把鉗及一串六角匙。辯方為第四被告申請匿名令,獲法庭批准。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12星期,待警方完成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據悉,控方原要求各被告保釋期間須遵守晚11朝7的宵禁令,遭主任裁判官錢禮質疑案發至今將近半年,有何根據要求宵禁。案件押後至9月21日再訊,所有被告准以1,000元保釋,不得離港。
19歲男生被控除夕非法集結
另外,去年除夕市民在各區發起「攬炒倒數」。19歲男生涉於旺角管有剪鉗及噴漆,時隔半年被控非法集結、管有非法用途工具及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三項控罪,今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准他以5,000元保釋、不准離港,另須守禁足令、宵禁令等條件。案件押後至8月6日,待辯方索取控方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
被告蔡頌希為理工大學二年級學生,控罪指,被告去年12月31日於彌敦道及荔枝角道交界參與非法集結;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即一把剪鉗;另保管兩支噴漆,涉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案件編號:ESCC1307/20、WKCC2124/20】
-----------------------------
打國際線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 按此了解更多
英文版已登錄新版《蘋果》App按此下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