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房署短租空置舖位

蘋果日報 2002/01/26 00:00


【本報訊】為協助市民創業及減少公屋商場的空置情況,增加租金收入,房屋署計劃以短期租約形式出租轄下商場及街市的空置舖位,特別是在農曆新年期間讓有意創業人士售賣鮮花及年貨。
現時房委會商舖租金政策彈性不大,一般租約均長達三至六年,令想創業的市民卻步。新計劃建議將空置商舖以短期租約出租,讓市民一嘗創業,申請者會以先到先得形式競投,但必須事前表明業務類型、租金數額及租約期,再由房署按有關商場的環境及對既有商戶的影響來審批。
出租舖位會以七百平方呎以下為主,租約可短至一個月,長至一年,只需一個月按金,租約期短的租客若發覺生意可做下去,可申請續租至一年,一年後亦可再申請續租,不過就要簽三年租約。若想停止租用舖位,提早一個月通知便可。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將於本月三十一日的會議討論有關建議及商討執行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