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近日有些讀者傳來email,詢問筆者應否趁GM股價跌至18年低位而趁低吸納?
筆者剛巧記起,股神畢菲特在今年的股東大會中,也被問到類似問題,當時畢菲特表示,投資不同於跳水,不是以你想要嘗試的動作難度進行評分(Investingisnotlikedivingwhereyouaregradedforthedifficultyofwhatyouareattemptingtodo)。正如股神指出:「我們不是因為能夠從七呎高的跳板上跳水而獲得報酬,而是因為我們能夠跨越一呎高的木板。」
好像上周有些股份傳聞遭大戶洗倉,令它們的股價單日內急瀉,有些投資者事後卻因而後悔當時沒有趁低吸納,博其隨後的大反彈。筆者感到在股市中賺錢的方法很多,你又不是田亮,何須學他在股市中,作高台跳水來賺錢?
譚紹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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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譚紹興為證監會持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