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市場十點謬誤

蘋果日報 2005/03/12 08:00


編按:昨天作者列舉了政府就本地電力市場發表的諮詢文件其中五點謬誤,今續。
六、加強聯網並不符合經濟效益
政府說若容許兩電的用戶自由選擇供電商,便需要大幅度加強兩電的聯網達至「完全接通」的水平,由於投資龐大,即使技術上可行,卻不符合經濟效益。
過去政府已經找顧問做了兩次研究,都顯示兩電加強聯網,技術上絕對沒有問題,亦可以帶來整體經濟效益。今次政府又突然說為了讓所有用戶可以選擇供電商,要聯網至「完全接通」,即聯網系統要大至相等於港燈(甚至中電)的發電量,明顯是要造成聯網十分昂貴,不符合經濟效益的現象。
根據其他地區的經驗,一般是分階段開放電力市場,每次開放三分一或四分一市場,故此沒有必要加強聯網至「完全接通」。即使特區政府有意一次過全面開放,讓所有用戶選擇供應商,中電或港燈也不會突然間失去所有用戶,而事實上兩電亦根本沒有足夠發電量吸納所有用戶。故此政府突然拋出要「完全接通」,讓所有用戶有所選擇,背後目的可能就是希望令聯網成本大增,用戶最好還是沒有選擇。
七、聯網售電令供電可靠性下降
政府指出加強聯網,讓用戶可以選擇本地及內地的發電和供電商,可能會令供電可靠性下降。
事實上,中電在一九七九年已經與內地聯網,兩電亦在一九八一年開始聯網,不時互相買賣電力。倘若聯網售電會令供電可靠性下降,不符合經濟效益,為何在二十多年前已作出聯網售電的決定呢?港燈和中電又為何可以一起供電給地鐵港九、新界及大嶼山全線,各自提供一半電量呢?
八、電力市場開放帶來停電事故
政府及兩電不時以北美和歐洲的大停電事故,指出電力公司聯網售電存有很大風險,一旦出現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十分巨大。
然而,即使電力公司獨立運作,沒有聯網售電,同樣有機會發生意外。七十年代初港燈的鴨脷洲電廠便曾經發生五級大火而導致大停電;八十年代初,中電亦出現過兩次大停電。我們不能因風險存在,便放棄聯網售電。何況現在討論的電力市場開放,並非要求競價上網,每一個小時報價;而只不過是希望日後兩電跟新經營者競投新增的發電設施,供應給中電及港燈,甚至內地的用戶,藉此降低兩電的備用電量,運作上並不複雜,風險十分有限。
九、內地沒有剩餘電力供應香港
政府說內地經濟持續高速增長,沒有剩餘電力供應香港,故此很難引入新的電源與兩電競爭。
倘若內地供應緊張,二○一三年中電與大亞灣的售電協議到期後,廣東省有可能收回核電自用,不再供應香港。若是這樣,政府更應盡快規劃新電源,在本地或內地引入新經營者,避免香港出現缺電問題。
十、沒有成功的市場開放例子
一些學者指出,電力市場開放的失敗例子很多,沒有成功的經驗。
但事實上,過去十多年,英國、澳洲、新西蘭,以及北歐多國,都有很多成功開放電力市場的例子。雖然不少成功例子是和私營化有關,但若非市場開放,打破電力公司的壟斷地位,恐怕成效不會十分顯著。
倘若政府維持兩電的壟斷局面,用戶沒有選擇,單靠公司自律,又如何確保兩間公司日後會繼續有效運作,不會濫收電費?又如何縮窄兩電近三成的電費差距?筆者還是希望政府和兩電認真回應市民的訴求,不要再堆砌數字,找一些缺乏邏輯的理據,去維持電力市場的壟斷局面。 (二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