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大搜捕︱律師會續噤聲 5理事發聲明:無暴力非法行為 警無理引用國安法22條
國安法律師會民主派初選大搜捕
5名律師會理事發出個人聲明,指對超過50名民主派議員、社運人士及律師,因組織或參與初選,而被指控觸犯《國安法》第22條下,有關顛覆罪的罪行深切關注,認為警方未能完滿解釋,在初選並沒有出現任何暴力或非法行為的情況下,基於甚麼原因引用第22條採取拘捕行動。
5名聯署人為帝理邁、張達明、林洋鋐、蔡頴德及黃耀初,聲明指任何人不論政見均有權參與公共事務,是《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確保的權利,亦受《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21條保護,因此強烈譴責任何打壓和平表達《基本法》賦予市民的基本人權的行為。
聲明質疑特區政府的拘捕行動,違反《約翰奈斯堡關於國家安全、言論自由和獲取信息自由原則》。
而拘捕行動包括搜查律師事務所,他們深切關注可能會違反《基本法》第35條訂明法律專業保密的基本權利,即「香港居民有權得到秘密法律諮詢、向法院提起訴訟、選擇律師及時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或在法庭上為其代理和獲得司法補救」,呼籲當局自我約束,確保法律專業保密權得到充份保障,以及全面維護所有香港市民參與政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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