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辯方指若劉德華願入住單位 業主都會「𦧲飯應」

蘋果日報 2017/10/26 12:52

曾蔭權涉貪雄濤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

前特首曾蔭權被指於在任期間接受豪華裝修工程,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一案,代表曾蔭權的資深大狀余承章今開始結案陳詞,直指控方的指控是一個結合巧合和想像的故事,喜歡聽故事是人之常情,尤其是動聽而引人入勝的故事。惟余指曾的公僕生涯長達40年,是一名公眾人物,定必累積了很多故事、謠言、以及茶餘飯後的八卦話題,但余提醒陪審員法庭裁決講求證據,不應憑猜測、假設去定罪,更不應事後孔明,否則有違公義。
余承章指本控罪對一名服務香港超過40年的公僕而言是非常嚴重的指控,要求陪審員嚴肅對待,他強調本港的司法制度保障每一位香港市民,制度不受政治環境所左右,即使是一些不受歡迎的人物,法律仍給予他們保障。他指控方搬出一個非常複雜的故事,但在辯方的立場,本案只圍繞兩個重點,分別是涉案的深圳東海花園大宅和廣播牌照的申請。
余指涉案東海花園單位前身是一個舊會所,就如證人何周禮所形容是一個「酒池肉林」,黃楚標無論如何均需對單位進行裝修,且在一名商人眼中,若香港前特首租住旗下單位無疑對單位、以致整個屋苑而言會帶來升值價值,黃亦會感到「有面」。
余更比喻指情況就如劉德華答應搬入單位,相信黃楚標會即刻「𦧲飯應」,即使斥資裝修亦能翻本,因曾的入住等同為屋苑免費宣傳,更為本來殘舊的會所洗底。
余指一向的貪污行為是商人賄賂官員,但本案曾蔭權實際上有向黃支付80萬元人民幣,強調交易是一個租約,若曾有意入住,黃要求他先支付一筆金錢以表誠意,然後才開始聘請何周禮動工裝修實是合情合理,而控方從沒提出證據指涉案80萬元人民幣的租金並非市值租金。余更指黃對裝修有最終話事權,從他以國貨裝修物料取代何所建議使用的貴價物料可見一斑。
至於廣播牌照,政府早於2000年已有提出發展數碼聲音廣播,以市場主導的形式鼓勵私營機構投資,而且向雄濤發牌這個決定得到廣管局、經濟及商務發展局以及行會成員這三層架構一致同意,曾從沒干預任何審批程序。最重要的是當時申請牌照的三家公司包括雄濤在內全獲發牌,可見發牌是基於公眾利益,目的是為市民提供更多元的服務選擇。
余表示若陪審員認為涉案單位與牌照申請兩者之間有可能毫無關係,則必須裁定曾蔭權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