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選民是不是這個樣子?事實已經證明,這個判斷有一定根據。左派的三成鐵票,令到兩年前程介南以權謀私之後,依然可以在選舉得勝;民建聯依賴雄厚的資源,推行地區實務工作,並非好大喜功、只喜在政治議題上作秀的民主派議員可比,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亦所以,除非二十三條是緊貼區議會選舉的事件,民主派才有機會漁利。大多數香港人始終是重眼前的實利,多於空泛的民主人權原則,這些大家心知肚明,所以民主派與保皇黨的爭逐,不是立法的原則,而是最有利自己的時間的爭逐。
筆者討厭這些權謀的爭逐,所以一開始只期望兩件事情的發生,一是從基本上反對任何立法,二是有強大的公民抗命運動,令到專權者有所顧忌。藍紙草案較諮詢文件有大幅改進,就是因為有六萬人上街怒吼的結果。保安局幾天前對草案提出了多項修訂讓步,為的是甚麼?
自然是怕七月一日有太多的港人上街示威,人民力量從來都是有實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