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點睇?】殺妻後撫屍痛哭 家暴男二審獲輕判
台灣家暴殺妻屏東自首輕判
台灣屏東一名潘姓男子懷疑張姓妻子外遇,去年1月酒後質問張女並飽以老拳,將她活活打死,一審被依家暴殺人罪判刑16年,上訴後二審,檢察官發現潘男行兇後跪在妻子屍體旁痛哭,並向到場警方坦承殺人,應符合自首要件,主動為他爭取減刑,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結後,改判潘男有期徒刑12年。可再上訴。
判決指出,潘男有家暴紀錄,2014年間因妻子工作返家後對他態度冷淡,懷疑她有外遇並毆打她,導致她住院5天,但張女並未報警求助。去年1月28日晚間,潘男夫婦在住處客廳對飲米酒,酒後潘男又質問妻子是否有外遇,兩人發生口角,身高1.8米的潘男大怒之下,竟又出手毆打妻子,致其昏迷。潘男隨後上床睡覺,清晨醒來才發現妻子已死亡,當場痛哭失聲。正巧有鄰居上門找其妻子一起上班,發現潘男撫屍痛哭,即通知村長報警。
檢警驗屍後,發現潘妻的頭、眼、嘴等多處受傷,經解剖判定為硬腦膜下腔出血及腦幹點狀出血,導致腦髓凹陷及腫脹,造成神經休克死亡。屏東地方法院去年審結該案,依家暴殺人罪判潘男有期徒刑16年。潘男上訴後,高雄高分檢檢察官認為他行兇後跪在妻子身旁痛哭,並未離開現場,且警員抵達現場詢問時,他也坦承殺人,應算自首,為他爭取依法減刑。合議庭審理後認定潘男符合自首要件,並審酌其取得小孩諒解,因此改判12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