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公會主席吳家耀冀積金局,放寬強積金投資於沒有信貸評級的人民幣債券,因為人債部份發行商未有對債券進行評級,按現行規定是不能投資;然而,市場對這方面需求很大。潘新江又指,本港現時技術可推出人民幣基金產品,但因市場規模太小,若要有較大的發展,相信仍需要時間。
由於股票市場氣氛改善,吳家耀指,去年11月本港基金總銷售額達37億美元(約288.6億港元),為去年首11個月銷售最佳月份,當中逾50%來自股票基金,反映投資者對股票市場信心增加。
為確保投資者有機會審慎考慮投資若干衍生產品的決定,證監會推出售後「冷靜期」的新規定。根據新規定,投資者若買入向公眾銷售的非上市結構性投資產品,而預定投資期達一年以上,便可在發出交易指令後一段事先訂明的「冷靜期」內,行使權利「取消」投資或為交易「平倉」。投資者的年齡、產品知識和投資經驗,以及資產集中情況(即該產品佔投資者資產組合的比例),均不影響投資者行使這項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