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熟識他的多名工程部門高官稱,麥性格率直,易與同僚結怨,擔任發展局常任秘書長時,有下屬被廉署調查,他即向該下屬發警告信,但調查後證實該下屬清白,有公務員對麥處理手法不滿。
麥長年處理大型工程,對承建商大老闆也不客氣,會當眾直斥其非。麥官運佳,升任至常秘,有官場中人不以為然,認為他長期在路政署工作,且集中策劃建造鐵路和公路,工作範圍不夠廣。
退休後麥齊光即獲林鄭聘任為四川重建組組長,但本報收到投訴,指麥任職重建組組長時月薪高達10萬元,但其他小組專家成員則屬義務參與,分毫不收。發展局指麥當時是按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條款聘用,薪金相等於高級工程師。捲入呃租津案,麥不但失去高薪厚職,更隨時坐監收場,對他來說,唯一安慰是政府一般不會要求違規公務員退回已落袋退休金,長俸雖然有權取消,但未有先例;估計麥可穩袋退休時領取的近千萬元退休金。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