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豬Tommy仔現時寄居上水狗房,由獸醫觀察,正等候漁護署發落。漁護署指牠冇表面傷痕,鼻有輕微擦損,要等候獸醫評估,暫未知何時決定Tommy仔去向。發言人補充,因該野豬涉及一宗虐待動物案,署方暫代警方警方將野豬送交動物管理中心(俗稱上水狗房)。
昨日Uncle標因飼養野豬而惹上官非,引起全城熱話,究竟市民飼養野豬是否違法?漁護署發言人回覆,野豬屬於野生動物,但不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保障,該法例下有名單,詳列黃麖、松鼠、緬甸蟒蛇,綠海龜及「野生雀鳥」等受保護野生動物,連街頭常見的麻雀亦列入野生雀鳥,受法例保護,市民管有或飼養均違法。
發言人續稱,現時無法例禁止市民養野豬,但野豬屬野生動物,未必適合由人飼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