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業主詐騙ISS房津 假業主判囚18個月

蘋果日報 2017/09/06 16:58

欺詐陳珍妮ISS吳鎮林

一對男女於2008年7月至2014年2月期間,訛稱是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ISS)受助人的業主向ISS詐騙政府津貼約119萬元,兩人早前在區院承認欺詐罪,其中男被告今被判入獄18個月,另於被告自願下,法庭命令他於1年內向社署償還所收取的4萬元報酬。
被告吳鎮林(36歲)早前承認欺詐罪,法官判刑時指,雖然感化官建議判被告接受社會服務令,但他認為不足以反映被告罪責,被告聲稱將6個物業租予案中19名尋求庇護者或酷刑聲稱人,但事實被告並無擁有物業,本案非單一事件,持續犯案2年8個月,涉款逾40萬元,涉及很大程度的計劃和組織,若無被告參與計劃將不會成功。
被告承認因貪念犯案,法官卻指財困非借口,判刑已考慮被告認罪、被捕後3年7個月始被帶到法庭,以及被告自願歸還得益款項。
案中另一女被告陳珍妮(42歲)早前欺詐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稍後將於其他涉案人士的案件中作證,之後才接受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