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和朋友們出外攝影,途中與攝影團長高先生聊天。他忽然問:「點解你唔寫寫林鄭老公?」罪不及夫兒,我反問為什麼要寫,何況我又不認識白襪仔先生,無從落筆。
高先生說:「馮翁你搞錯咗啦,我唔係想你鬧白襪仔,只係想你公開問下佢:作為一個有良知有理性嘅人,點睇老婆所作所為?佢係咪都贊成修改《逃犯條例》呢?如果反對,又會唔會同老婆講?明知老婆破壞香港法治,而佢又唔出聲,咁佢慚唔慚愧?我真係好奇,想知道林生係點同老婆相處。」
我陷入了沉思之中。「林生對於《逃犯條例》修訂,應該只有三種態度——」我終於說:「一係贊成,一係反對,一係不聞不問。」
林兆波是數學家,頭腦理應清晰。以他的智力,不可能像湯家驊那樣想:「市民反對修例,是不信任香港法治的表現。」為了說明以上論調的荒謬,容許我做個思想實驗。湯家驊跟一個女子行房,事前用一口針扎穿了安全套,她大力反對,於是湯家驊就對那女人說:「你反對我這樣做,難道是不信任安全套麼?」
以林兆波的智力,只要聽聽湯家驊以外的主流法律界意見,必然馬上明白:他的賢妻主張修改法例,並非為了堵塞漏洞,只是為了討好中共。
除非林先生甘願做舔共屎忽鬼,否則我不相信他了解修例詳情後,會真心同意妻子做法。枕邊人的決定,足以摧毀一個城市的未來,影響千萬人的命運。我也跟攝影團長一樣好奇:林先生睡得好嗎?你有居英權,難道就忍心不聞不問,任由老婆做香港的劊子手?你對香港真這麼絕情?
記得林鄭當選特首時,林先生說希望留在香港學拉丁文。我不知道林先生進度如何,但想起古羅馬詩人Juvenal一句詩,或可供他玩味:「監察官赦免烏鴉,卻不放過鴿子。」(Dat veniam corvis, vexat censura columbas)這句話後來成為諺語,意思是:法律往往只施於弱者,而貪婪的當權者不單逍遙法外,更可通過刑罰取利。林先生到底願意站在烏鴉的一方,抑或鴿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