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是於前日下午約2時,接獲一名35歲女子報案,她報稱在網站發現一張其9歲兒子的裸照,以及4段涉及另外3名男童的色情短片,懷疑補習時被誘騙拍攝色情照片。警方追查發放兒童色情物品人士的電腦IP,昨凌晨約1時在麗晶花園拘捕姓陳疑犯,並撿走屋內3部電腦。
警方過去曾多次打擊涉及兒童色情物品罪行,本月3日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探員,懷疑有人透過互聯網發放淫褻及兒童色情物品,突擊搜查觀塘及大埔區兩個住宅單位,以涉嫌發佈「淫褻物品」及「兒童色情物品」罪名拘捕兩名姓楊(25 歲)及姓梅(22 歲)男子,撿獲一批涉案電腦器材帶署。
警方重申,任何人在網上發布佈淫褻物品,一經定罪可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8年。任何人在網上發佈兒童色情物品,可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8年,或經簡易程序定罪,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