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無業男涉搶警槍 控方指被告曾接受濫藥治療
蘋果日報 2017/09/27 12:56
搶警槍
企圖盜竊
黃志鵬
被告黃志鵬被控企圖盜竊罪
無業男兩日前涉於上環文娛中心附近欲搶警槍,他事後被制服,今被控一項企圖盜竊罪,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透露被告曾於聯合醫院接受濫用藥物的治療,而案發後已替被告抽血進行化驗,以確定案發時其體內有否藥物,控方申請將案押後8周,以索取法律意見及化驗結果,不反對被告保釋。
被告黃志鵬(39歲),被控於本月25日於中環皇后大道中外企圖偷竊一支警察配槍。案件押後至11月22日再訊,其間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候訊,惟須交出旅遊證件與定時到將軍澳警署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