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方指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再度提出七警打人影片的真確性存疑,以及控方未有提供影片母帶等問題。惟法庭昨頒下簡短判詞,指有關問題已在上訴庭提出爭辯,尤其是關於母帶問題;既然原審時沒有辯方大狀向法庭提出此議題,亦沒申請控方必須提供母帶,這是原審辯方大狀打官司的策略,令辯方可加以利用,到上訴時辯方才指沒有母帶會對審訊造成不公,法庭並不接納有關說法,故裁定上訴方現時提出的問題不具可爭辯性,駁回申請。
上訴庭今年7月頒下判詞,裁定劉興沛及黃偉豪脫罪,因控方從來沒有證人認出兩警,只靠法官認人實屬犯錯。至於另外五警,上訴庭則認為原審法官判刑起點過重,改判監15至18個月。據知當中關嘉豪及白榮斌最快出獄,預計今年12月便刑滿獲釋。
案件編號:CACC38/17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