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景邨不少社福機構設於大廈地下及低層,部份會與住客共用樓層。基督教信義會山景長者護理院近月被法團及管理公司禁用樓層的垃圾槽,每日要自行把60袋垃圾由3樓帶到地下的垃圾站處理,幾經交涉,房署才肯派員暫時收集,但每天只收一次,院方惟有把院舍其中一間隔離房用作暫存垃圾。
「山景院30多年來都冇問題!」該會營運顧問李寶滿直言,自從房署出售部份業權,交出公共地方的管理權便問題叢生,「租戶冇得喺業主立案法團發聲,惟有搵房署幫手,但房署話有難度,唔知難度喺邊!」鄰舍輔導會屯門區綜合康齡服務中心服務督導主任王旭明也說,近年接載長者的復康車被禁在院舍附近上落,指佔用緊急通道,管理處卻容許其工程車、垃圾車使用。
新昌管理公司回應指,有關設施的安裝可能違反屋宇署的《建築物條例》或不當佔用公共空間,但未有解釋為何區議員吳觀鴻辦事處外可安裝閉路電視。至於垃圾處置和交通等安排,則需平衡各使用者的安全和利益。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