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政後,法律雖無明文禁止同性性行為,但當局常以雞姦罪與流氓罪對同性戀者作處罰。1990年代起,有關同性戀的文學創作與理論研究在民間出現,1997年中國刑法撤銷流氓罪,性社會學家李銀河稱之為「中國同性戀非罪化元年」。內地自此在法理上已接受同性戀,但農村社會仍視之為有違常理。獨立性別研究學者黃海濤指出,同志在農村環境中較難接觸同類人,民間支援及醫療資源不足,是「階級、性向上的雙重邊緣人」。
黃海濤指出,以往農村同志在生活中,缺乏同類朋友,在媒介上看不到相關議題,「隨大流」結婚生子的案例存在不少。但近年同性戀進入公共話語領域,主流傳媒開始正面報道,農民也有手機、電腦接觸資訊,帶來身份覺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