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乃光稱,此行花了不少時間討論《人權法案》的背景及可能執行情況,對於有份訪美的行會成員指出制裁門檻高,莫反駁指「大國(美國)要執行(法案)一向有一個門檻」,而《人權法案》賦予美國總統的制裁權力,根據《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本來已經有」,認為建制派只是進行「期望管理」,強調《人權法案》通過反映朝野兩黨共同就香港、美中政策向美國總統特朗普施壓,認為行會成員對美方取態「未必係最啱解讀」,並認為制裁與否重要之處在於舉證。
民間組織已提出要收集證據,組織制裁名單遞交予政府,另一有份訪美的公民黨譚文豪表示,香港的警暴問題「每一日只會係惡化之中」,直言警察如同皇軍,「喺法治之外嘅一班人」,故香港社會「要有自己嘅制裁名單」,他指與美方交流後更清楚制裁門檻及要求,「7.21、8.31、新屋嶺事件中晒」,會自發搜證及製作制裁名單提交美方考慮,並由駐美港人組織繼續游說工作,希望美方能盡快啟動制裁機制。
記者 梁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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