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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榜可申請持續進修基金
消委會報告:英語課程有誤導之嫌

蘋果日報 2007/03/16 00:00


【本報訊】持續進修課程多不勝數,但消委會發現,有機構指稱其課程可以申請持續進修基金時,但該機構其實只有部份課程可以申請,有混淆視聽之嫌。消委會提醒有意修讀持續進修基金課程的市民,必須向機構確定課程是否已登記成為基金的課程,並仔細核對載於基金網頁的課程編號。
消委會於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分別到八間提供成人英語課程的私人機構查詢英語課程資料,五間機構籠統地指稱課程可以申請持續進修基金,但其實並非全部課程都可申請,例如有機構提供39個成人英語課程,但只有22個可申請基金;另只有兩間機構的資料上有標示基金發出的院校編號或課程編號。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何沛謙指,即使課程是「可獲發還款項課程」,但市民也需先付學費,在符合特定條件後才可獲退回部份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