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任全牛駁處罰事實、法律均不存在 若被DQ將是中國人的不幸

蘋果日報 2021/01/31 17:57

12港人案任全牛自辯詞法律事實

12名涉嫌偷渡港人案中,其中一名家屬委託的律師任全牛,去年除夕遭河南司法廳通知擬吊銷其律師執照,聽證會於前日(29日)舉行,暫未有結果。任全牛今日發表自辯詞,指河南省司法廳指控的「擾亂法庭秩序、干擾訴訟正常進行、聚眾哄鬧、衝擊法庭、侮辱司法人員」等都不存在,如果當局執意吊銷他的律師資格,結果「一定不是本人的不幸和悲哀,那是中國人的不幸,是法制的悲哀」。
任全牛的自辯詞共有四頁,他指出,2018年11月在四川省巴中市開審的法輪功學員涉嫌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案件,從法庭調查、質證、辯護及最後當事人陳述,都是「依法有序進行」,沒有一次因為被告、辯護人的原因導致庭審暫停或被審判長警告或訓誡,亦沒有因為律師發言不當或過激而被審判長打斷制止。任全牛認為,他在法庭上的發言始終是「合理合法,理性平和」,亦沒有提及法輪功是否屬於國家認定的那教組織的性質問題。
他批評,根據《律師法》,「律師在法庭上發表的代理、辯護意見不受法律追究。但是,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除外」,可是根據他的發言,根本不涉及「除外」的情況,故認為吊銷他律師資格的執照的事實不存在。
任全牛又指,《律師法》中涉及擾亂法庭秩序,干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情況中,處罰嚴重情節並無提及「否定國家認定的邪教組織性質」的條文,故他認為自己沒有違反《律師法》中,涉及吊銷律師資格的條文。
綜合而言,任全牛認為如果河南省司法庭「僅以本律師庭後提交給法官個人的書面辯護詞,便一口咬定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硬要吊銷本人的律師執業證,那樣的結果一定不是本人的不幸和悲哀,那是中國人的不幸,是法制的悲哀」。他又指出,自己始終相信「天理良知存乎於天地之間」,更勸諸司法廳的官員:「莫以警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天網恢恢硫而不漏,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惡之家必有餘殃。」
任全牛的代表律師包龍軍昨日亦表示,河南省司法廳聽證會上,調查人員的處罰理由站不住腳,只是當權者找藉口以「斷米路」作手段,阻嚇律師助維權,任全牛只是整體整肅律師的一部份。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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