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於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被告的非禮行為包括摸胸和用手指插私處,以及用陽具磨擦女兒下體。據專家報告,現年13歲的女童X曾考慮父親下場,憂父親變本加厲,才決定說出事件,但遭家人怪責「搞大件事」撕裂家庭,令她自責及傷痛加劇;而出庭憶述案情也令她情緒崩潰。
報告指X欠缺家人支持,需要長期心理治療。據了解,X現居兒童之家。
法官陳廣池(圖)斥責被告嚴重違反誠信,一手破壞建立20年的家庭。陳官又指被告侵犯X後叫她不要洩露事件,罪成後更沒一句求情說話,反映他毫無悔意。陳官相信控罪只是冰山一角,隨着X發育被告犯案恐會變本加厲,必須嚴懲以阻嚇。
陳官又斥責X的母親擔任控方證人時,替被告說盡好話,甚至懷疑X,對X造成二次傷害。他指母親應有大義滅親的態度,不能為「顧全大局」而姑息丈夫。
案件編號:DCCC891/17
■採訪勞東來、撰文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