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未審先判 播片指抹黑中聯重科
官媒:《新快報》記者「認造假」
內地媒體怒吼要求湖南長沙警方放人的餘音未絕,《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抓一事卻出現驚天逆轉!央視昨日播出陳自認收受中介人數十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好處費」,撰寫針對中聯重科的負面新聞。消息一出,民意迅速分化,有人怒指陳無恥,更多的就批評當局未審先判,有損程序正義。
前晚有網友披露,長沙警方抓走陳永洲時駕駛的平治車正是屬於案件原告的中聯重科。在一片聲討聲中,央視昨晨7時突然播出陳在看守所中的「認罪」片段,身穿囚衣、剃了光頭的陳表情十分輕鬆地提到:「我願意認罪、也願意悔罪。」陳坦承自己從去年9月開始連續在《新快報》上發表十多篇針對中聯重科的負面稿件,且除了「一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下採訪完成外,其餘是中介人提供的現成文稿,陳只負責署名,且文稿內容涉嫌編造、斷章取義。
法院還沒開庭審訊,長沙警方已把陳永洲(中)當成犯人,給他戴上手銬和穿囚衣。路透社
在此期間,27歲的陳永洲多次收受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的「酬勞」。更嚴重的是,在中間人授意下,陳今年夏天先後向香港證監會、港交所及中國證監會實名舉報中聯重科。此行的酬勞高達53萬元。在這條長達9分鐘的新聞最後,陳表示非常後悔,又稱「願意真誠地道歉」。新聞並未指中間人是代誰傳話,但鏡頭曾掃過中聯重科的競爭對手三一重工的字樣。三一重工昨發聲明,指「事不關己」。
消息一出輿論譁然,不僅因為陳永洲的報道曾導致股市大震盪,更因為《新快報》等媒體及中宣部等機構連日來為其背書。報紙昨一直未公開回應事件,其母報《羊城晚報》昨晚頭版刊登案情的新華社通稿。而一天前還要求警方公正辦案的中國記協到了下午發佈聲明,嚴厲譴責陳涉嫌虛假報道,又批評《新快報》嚴重失職。民間的抨擊同樣猛烈,有股民哭訴一年來中聯重科在A股市場縮水50%,自己損失慘重;也有網民嘲笑幾日來聲援陳的媒體「狂妄、跋扈,今日是中國媒體人員的恥辱日」。
然而,有不少網民憤怒於央視未審先判,且警方拘捕程序不合法。不僅在管轄權上出現瑕疵,且警方並未回應平治車等官商勾結的疑點。陳永洲在進入看守所一周不到就被剃光頭穿囚衣,相反薄熙來被判終身監禁仍能風度翩翩,警方為證其有罪可謂煞費苦心。網友懷疑長沙警方特意設局,等到媒體聲援之後才公開案情,有深喉三日前已在某財經媒體微博上爆料指,陳已經全盤招供。網友強調,陳是否收錢要待法院裁定,但無論如何新聞媒體不能代替法官審案。
中聯重科發言人表示,暫時不對事件作出回應。至於會否要求賠償損失,他指公司向公安局報案後,往後將依法依規辦事,未有對賠償作正面回應。
鳳凰網/《蘋果》記者
‧官媒未審先判,甘當警方盟友。
‧警方借原告平治抓人,涉官商勾結。
‧除記者自述外,警方未提供任何證據。
‧警方跨省刑拘違法,且誘捕手法卑劣。
2012年
9月26日 《新快報》刊陳永洲文章「中聯重科大施財技半年利潤虛增逾7億」,爆企業涉財務造假
2013年
7月10日 中聯重科高管高輝在微博發貼,斥《新快報》和陳是「輿霸、打手」
8月初 《新快報》及陳向廣州天河區法院起訴高輝,法院立案
9月16日 中聯重科向長沙警方報案
10月15日 長沙警方發「網上追逃令」,但陳並不知情
10月17日 陳接到廣州警方派出所電話,稱要向他了解家中遭盜竊的情況
10月18日 陳在妻陪同下到派出所,入門即被來自長沙的警員以「涉嫌犯罪」強行帶到長沙
10月19日 陳妻接到丈夫電話,告知他被刑拘
10月23日 《新快報》頭版為陳喊冤,中國記協等也發聲明譴責長沙公安
10月24日 《新快報》頭版再次為陳喊冤,新華社和內地多家傳媒發社論聲援
10月26日 央視報道「新快報被抓記者承認收錢發失實報道」,新華社和中國記協等隨即發文譴責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米瑞容」質疑說:為甚麼作為本案最重要的出錢的那個「他們」隻字未提?就如同買兇殺人案,總要說出買兇的人吧?
「幼稚園小銳銳」:「俺徹底變成不明真相的圍觀群眾了。一方面《新快報》社論要求放人,另一方面央視說嫌犯已供述自己有罪。檢院你幾時才批捕呀,法院幾時才能粉墨登場啊。」
「笑蜀」:「沒有律師抗辯,未經法庭確認,任何嫌疑人都是無罪的。任何供述、任何偵察結果都是可疑的,都不能作為確定事實來報道。……把偵察機關單方面的說法,包括嫌疑人的供述作為確定的事實報道,是對嫌疑人新的構陷,更是典型的輿論審判,干預司法。」
資料來源: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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