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去年初就該三項罪名被判監的黃偉文(30歲),剛於上月刑滿出獄。他於本周一開始在法庭外等候作供,當日早上11時許,他收到來電,有人叫他「唔好亂講嘢」。
他將事件告知警方,並獲安排以私家車護送離庭,惟車上警員發現沿途有汽車一直由灣仔跟蹤至尖沙嘴,警方遂安排人手於尖沙嘴警署附近將該車截停,黃亦須為事件替警方錄取口供。
黃作供稱,約於7年前與被告魏德勝相識。他憶述案發經過,指自己與被告及另一名少女鍾詠芝在03年7月及8月,向鍾透過徵友熱線認識的兩名男子勒索二萬元。
被告其後指示他向其中一名受害人收錢,他當場遭埋伏的警員拘捕。
案件編號:DCCC3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