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契爺案兩犯囚終身

蘋果日報 2004/05/13 00:00


【本報訊】契女夥兩名男鄰居去年三月虐打契爺致死棄屍紅磡後巷案,昨在高等法院判刑。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五名被告生活無聊,靠兼職和賒借度日,法官宣判時斥責首被告為案中首領,死者因長時間被襲擊致死,被告們行徑殘忍,判兩名謀殺罪成的男女終身監禁,案發時年僅十七歲的男被告,判刑最少入獄二十五年。
五名被告順序為:李崑岡、麥善宜、林偉傑、李惠恩和梁珮琦,現年十八至二十二歲。
首三名被告被裁定於去年三月三十一日,在紅磡謀殺四十二歲清潔工人翁楚興罪名成立,他們和第五被告另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阻止埋葬翁楚興的屍體,第四被告則被裁定此罪成立。第四及五被告分別被判囚四年及兩年三個月。

官斥被告行徑殘忍
法官包鍾倩薇判案時指,首被告為案中首領,他與另外兩被告長時間重力襲擊死者,導致他身體嚴重傷害致命,行徑殘忍,其餘兩名被告為了保護他人,參與棄屍,案情性質亦屬嚴重。
案件編號:HCCC2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