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爭拗控方擬改控 偷拍案被告推翻認罪
教學助理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男廁偷拍李詠培
因應高院就協和教師洩漏試題案的判決,律政司已押後所有已檢控提堂的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案件。西九龍裁判法院今日處理一宗男廁偷拍案,案中被告原已承認三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但鑑於控方考慮改控其他罪名,故撤回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12日再訊。
控方指要等待終審法院澄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的法律定義, 以及需時聯絡相關證人,會考慮更改控罪,由原定12月14日判刑改為提堂。辯方反對押後,指由拘捕到落案檢控已逾30個月,對被告精神狀況有影響,現控方考慮更改控罪,故撤回認罪答辯。裁判官批評指法例上的爭議不會影響案情,最終將案件押後至9月12日,待控方聯絡證人及辯方索取被告其精神科診症報告。
報稱教學助理的30歲被告李詠培,被控於2015年在旺角朗豪坊男廁,企圖以手機偷拍廁格內另一名男士,對方發現後報警,被告被即場拘捕。警方其後於被告的手機內發現兩名男子在廁格內自瀆的偷拍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