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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蕭思江不滿遭登報中傷 控「電子大王」顧明均誹謗

蘋果日報 2018/12/18 13:11

電子大王顧明均蕭思江誹謗

曾參選立法會港島區補選、以「飯碗必勝舞」作宣傳的律師蕭思江,昨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有「電子大王」之稱的顧明均誹謗,指顧早前在報紙刊登的聲明內中傷和抹黑他,更損害司法公義,認為有關「土豪文化」之風不可長,故要求顧登報道歉兼賠償4,000萬元。
原告蕭思江在入稟狀中指,他早前受客戶委託,向培正校友會發出律師信,指培正校友會未得其客戶授權,便擅自在校友會雜誌上刊登屬於客戶的照片,要求賠償10萬元。校友會本來同意和解,但顧及後在報章刊登聲明,抹黑和中傷原告,並質疑原告的法律專業。
稱聲明刊登後生意下跌
原告自言其律師樓年賺百萬,本打算招攬其他律師加入,好讓他退下火線;惟涉案聲明刊登後,不但有律師打退堂鼓,律師樓生意亦下跌,朋友更對他的問好視而不見。原告自言,相信自己能活到85歲,更要供養幼子讀書,擔心一旦律師樓沒有收入,難以負擔個人開銷。
原告指出,顧的行徑已構成誹謗,要求法庭及警方介入,停止富豪欺凌為小市民伸張正義的律師。原告又要求馬會等團體重新考慮,顧是否適合成為其會員之一。原告更指出,「錢是萬能」的文化比比皆是,但他認為不能助長有關「土豪文化」,遂興訟追究。
【案件編號:HCA2925/18】
記者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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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