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標誌案律政司得直 終審庭稱可查看道路使用者守則

蘋果日報 2016/03/23 06:00

單車終審法院東涌單車徑標誌何來道路使用者守則

東涌女居民何來2013年在單車徑踩單車時,被指沒按交通標誌下車推單車而遭票控,罪成被罰款500元。她認為圖案意思含糊,予人相反意思,在高院成功推翻定罪。惟終審法院早前聽取陳詞後,推翻有關結果,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但毋須將她重新定罪。

終審庭今日頒下裁決理由,指標誌的詮釋並非取決於騎單車人士的主觀理解,是否有罪亦與詮釋無關,而是規例附表賦予的涵義。至於標誌有何涵義,乃係公開資料,故此沒有辯解餘地;很多標誌亦並非一看便明,如果想知道真正意思,可以查看道路使用者守則,而且道路使用者也有責任熟悉交通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