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若發展商的收購價不具相當吸引力,怎可成功收購八、九成業權而申請強拍?在市道平穩或向上時,發展商申請強拍時的收購價,必高於早前自願賣樓的小業主所收到的樓價。是被強拍的小業主太貪心,還是早前自願賣樓的大多數業主太笨?發展局局長後來指出,她提出降低門檻極具爭議性,但從過去兩年的成績看來,降低門檻是好事而不是壞事,當年大力反對降低門檻的議員,應向局長認錯。
另一方面,降低門檻引發併購舊樓熱潮,令舊樓樓價飛升。不少舊樓業主被高樓價吸引賣樓,轉換居住環境較佳的物業。而新業主很多時是投資者,高價收購舊樓以等待更高價轉售予發展商。在等待期間,便把單位改為劏房以收取較高租金回報。筆者認為,要徹底解決劏房問題,必須加快市區重建,亦可考慮進一步降低強拍門檻。
但要再降低強拍門檻,必須修改現行法例,不知何時再有「打得」的局長嘗試冒死闖關了。
陳超國
第一太平戴維斯董事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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