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在愛情場上的失意人,輸打贏要的態度無非是來掩飾失戀後無地自容的傷愴。失戀是比生命還大的一件事,自暴自棄、無理取鬧、放浪形骸統統都變成了可以原諒和理解的行為了。只是,有些說話能夠不說的時候,還是不說的好。像「我以後也不會愛任何人」,或是「我情願永遠一個人」等等,一旦說了出口便易放難收,而且也心知肚明自己必定難以坐言起行,人誰無過?但最重要是能在犯錯時依然保持風度,不卑不亢,優雅地下台。正如一段愛情的告終其實是平常不過的事,作為被拋棄的受害者,已經贏了同情分。保持沉默,靜待第二段愛情的來臨是最明智、大方的做法。若然話兒說得太多、太盡,終會破壞形象。別人同情你是人情,卻不是永遠的義務和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