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今年6月底交樓的領都,據知,交樓期延至本月6日開始,長實分批發信通知業主收樓,以正常情況,業主接獲收樓通知書14天內須完成交易,或可向發展商申請延長成交期,惟寬限期最多延長21天,其間須繳付利息,限期屆滿仍未有完成交易,發展商可殺定。
有市場人士指出,由於樓花業主不少選用建築期付款,有關業主欲以摩貨轉售,尤其樓花處於入伙期,銀行會恐怕單位業主已超越收樓期限,或正面臨發展商殺定階段,此為坊間俗稱的「尷尬期」,銀行未必冒險承造摩貨按揭。
一位不願具名大型銀行零售業務主管表示,於政府新措施下,銀行處理涉及摩貨的按揭或會較為審慎,原因是會考慮對方是否真正的最後用家,還是活躍的炒家、會否已承造了很多不同按揭,若是一般真正的買家、「身家清白」,向銀行申請按揭應沒甚麼問題,不會受政府收緊按揭措施等因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