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只在內地接受過小學教育,56年嫁予葉海波,婚後育有一子一女,丈夫在93年離世。胡於09年2月曾入稟控告長子葉偉基騙財,事緣她稱與女兒同住在淺水灣麗景花園物業,但07年女兒一家遷出,兒子跟着承諾會搬入同住照顧她,於是她提議以她名義購入居所毗鄰標價約2,000萬元的單位,免租讓兒子一家入住,方便日後照顧她,兒子亦答允。
她將2,000萬元交予兒子代辦買樓事宜,當時,該單位有租約在身,要到翌年3月才約滿,但胡稱,至4月才發現遭兒子欺騙,原來兒子買樓時,將物業歸自己名下,並於4月把物業放售。
胡少芬向兒子討回款項不果,遂入稟高院指兒子違反信託,要求兒子償還款項,或把物業業權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