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現場所見,該商場在2樓中庭擺放了三個車仔檔,其中兩檔沒有開,剩下一個販賣背包及手袋的檔攤營業。該檔攤的員工表示,不知道中庭範圍屬公共空間,又指檔攤的負責人不在香港,不知道租務詳情。據報道,每個檔販每月須向管理公司繳付萬多元租金。
海栢花園管業處昨回應指,經查證後,中庭有關項目依足地契條款,沒有違規使用的情況。
不過,沙田地政處表示,昨日已派員前往海柏花園巡查,重申根據地契海栢花園設於平台第二層的室內廣場用途是作藝術物品展覽,或作短期的商品或公眾利益物品展覽。處方會諮詢法律意見,若發現有違反地契情況,會跟進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