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政司以無足夠證據為由,不就UGL案檢控前特首梁振英,「覆核王」郭卓堅日前就此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欲推翻律政司決定,昨早表明堅拒撤回申請。惟數小時後,郭稱遭指摘入稟等於「放生鄭若驊」,令律政司有藉口拒絕再回應傳媒相關問題,郭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撤回申請。惟晚上他稱收到法庭通知會開庭,法官周家明認為應將律政司司長加入本案,列為建議有利害關係一方,稍後會要求各方列席,故決定繼續提申請。
昨晚8時半,郭通知傳媒稱:「各位傳媒朋友和支持者,蒙法官周家明來函,叫我準備開庭,所以明天不會取消覆核,請諒。」法庭致函郭卓堅,稱法官周家明於本月17日作出指示,認為應將律政司司長加入本案,列為建議有利害關係一方;又要求郭於14天內將相關文件送遞給有份向廉署舉報的人士,而他們亦可加入成為建議有利害關係一方。法庭稍後將要求與訟各方出席許可申請聆訊,預計需時兩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