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是大律師的法政匯思發言人黃瑞紅昨於電台節目質疑,當局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明顯有政治動機。她指提名表格已經按法例要求,包含相關聲明,列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強調有關做法恒之有效,反而法例上從來沒有「確認書」一詞,顯然屬政治舉動,認為當局畫蛇添足,令人憂慮。
黃瑞紅強調,政府部門處事必須有清楚的法律根據,個人看不到確認書的法律理據為何;雖然多簽一張文件未必有損失,但未能解釋參選人為何要額外簽署文件。民建聯葉國謙則強調,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只是提醒《基本法》當中條文,認為做法沒有問題,亦非超越現有任何法律。
■記者許偉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