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女友吵架後商場男廁縱火發洩 青年被判勞教

蘋果日報 2020/06/26 17:27

縱火坑口站上蓋商場

19歲青年與女友吵架後,在港鐵坑口站上蓋商場男廁內縱火發洩,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縱火罪。辯方求情指青年自幼遭雙親遺棄,流落街頭,與女友感情不睦,不懂發洩才會縱火。法官鑑於被告年輕,且已還押9個月,今判他入勞教中心。
被告梁紹英於去年9月20日犯案。當日早上,港鐵坑口站上蓋連理街商場一名清潔工人發現一樓男廁一個廁格冒煙,並看見被告從該廁格走出來,廁格內消毒液機上的紙巾正燃燒著。清潔工即時把火熄滅,惟總值200多港元的消毒液機以及一卷紙巾已被燒毀。警方其後拘捕被告。
法官今判刑時指,縱火罪最重可判終身監禁,案發現場上有民居,下連接港鐵站,若火勢蔓延,或會造成財物損失或導致他人受傷。但法官指被告認罪有悔意,亦獲家人支持,且已被扣押9個月,考慮所有因素後,判被告入勞教中心。法官又警告被告,若再犯事而再在法庭出現,便不能再期望獲得寬容對待。
【案件編號:DCCC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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