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Fact Check】林鄭偽善屢提台灣殺人案稱有急切性 掩飾「送中」政治圖謀
保安局林鄭月娥逃犯條例港人港審域外司法管轄權
政府預料將宣佈暫緩修訂《逃犯條例》,翻查資料,當初特首林鄭月娥三番四次催迫立法會一定要於7月前通過法例,聲言一旦未能於7月通過,便不能處理台灣謀殺案。政府今日「跪低」,當初「好心急」的原因突然盡失?政府難道不再擔心陳同佳一旦獲釋,未能彰顯公義?政府口中流落在港的逃犯,難道如今不擔心他們逍遙法外令香港成為「逃犯天堂」?不擔心香港被國際報告批評香港尚未與內地建立引渡機制嗎?當初一切「急切」的原因,原來可以隨時消失,難怪外界質疑急於立法實際只為掩飾「送中」圖謀。
林鄭4月時信誓旦旦,說要盡快完成修例,以處理在10月獲釋的台灣謀殺案兇手,說要彰顯公義:「台灣嘅謀殺案令我哋有迫切性,我留意到李家超局長都話佢好心急,我哋希望能夠盡快可以修訂條例,讓我哋有法律基礎處理台灣個案。如果我哋未能夠和時間競賽,未能提供法律基礎來移交逃犯的話,當然會出現一個大家都不想見到嘅結局。」
同月,林鄭一再表示立法何等急切,因為陳同佳快獲釋:「陳同佳被釋放的日子大概喺今年10月,換句話說,現時已經提交給立法會審議嘅修訂條例是有的的確確嘅迫切性,甚至可以說係刻不容緩。」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同月亦表示,政府在處理台案疑犯「相當心急、好心急、非常心急」,故拒絕撤回草案。
當台灣知道特區政府的修例的政治陰謀,以透過法律字眼要將台灣納入為中國一部分,並打通香港與內地的司法系統,已三番四次表明即使修例通過,也不會引渡陳同佳回台灣受審。面對修例「急切」原因被台灣推翻,特區官員支吾以對,難以回應,例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便說,香港要先「做好本份」,訂立法例,「努力去令另外一方明白為甚麼要這樣做。」
林鄭月娥本周三早上接受《無綫》訪問時表明不會撤回,因為擔心此例一開,日後只要有市民大型抗爭,政府便不放棄立法:「只要有好多抗爭,我哋(政府)就唔理,呢個係咪對香港有利?我哋唔係漠視民意、高傲,而係經過深思熟慮,我再次呼籲將呢個修訂交番畀立法會作討論同埋表決。」
林鄭當時又指,如果一旦收回或暫緩法例,日後重提又能否保障日後再推出時不會再出現爭議和抗爭?她又將立法的責任推給西方社會,證明立法是何等急切,指一個國際組織在2008年批評香港不處理與內地的移交,「相信呢啲組織又好快出呢啲報告。」
林鄭在訪問中繼續搬出處理台灣殺人案為修例藉口,說要把兇手繩之於法,但如今卻不能保證做到:「我唔能夠答應潘生、潘太(受害人父母),一定讓謀害佢哋女兒嘅人繩之於法。」
日期:6月16日(日)
集合地點:維園草地
時間:下午2時30分集合、3時正起步
遊行路線:維園至金鐘添美道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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