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蘋果》的頭條,恍如狄更斯筆下19世紀那個僱用童工的英國。
今天香港的童工年紀多大?15歲,讀高中。報道說這名童工在平安夜前夕「不是忙於參加聖誕派對,而是頻頻往快餐店見工,趁聖誕假搵外快。」
記者說,問題是童工不知道法例對青少年就業有嚴格限制。工會說,企業沒有良心,用童工不對,用童工在危險的廚房工作更加不對。
首先是邏輯問題。廚房要是真那麼危險,15歲和25、35……65歲都不應該在那裏工作。最好是全自動化,不經人手好了。對,工會無論如何都覺得工作是剝削,大家都不要工作,那就最好了。
當然,最好是所有後生仔,至少讀兩個碩士,三個學士,對吧?然後呢?改變世界?太好了。不過,就連在廚房工作,都假設必然導致生命危險,我很想知道這種人,怎樣去落手落腳改變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