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被捕後鄉間女兒拒認父親 韋家幫竊匪判囚39個月21天
爆竊韋家幫君爵堡韋泰安
持雙程證來港、被指屬廣西爆竊集團「東蘭韋家幫」的4名內地男子,今年2月帶備已充電、威力達14萬伏特的電槍等工具,爬牆進入藝人吳鎮宇所住的西貢清水灣豪宅君爵堡企圖爆竊其中一間獨立屋。4人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爆竊、拒捕及無牌管有槍械罪成。法官指各人入境犯案屬加刑因素,將爆竊罪量刑起點調升,判處4人即時監禁39至42個月。
被告依序是韋泰安(38歲)、韋永保(32歲)、黃舉忠(31歲)、韓翻(25歲)。法官指他們攜同多項爆竊工具,包括手套及口罩,屬有計劃犯案,案情嚴重。各人屬訪港旅客,入境目的是犯案,不是觀光購物期間的即興想法,爆竊罪量刑起點須調升3個月,但因4人在港均無案底,各獲酌情減刑。
辯方求情指首被告韋泰安因在港被扣留,太太認定他是壞人,13歲女兒亦拒認他做爸爸,考試名次由前10名滑落至40幾名。妻女亦因家鄉村民得知本案需變賣物業搬往別處。黃的代表大律師指,眾人非專業爆竊犯,僅屬一群「貪心的烏合之眾」,亦無帶備可用來封口及綁手腳的膠紙或繩。韋永保的大律師則指,沒證供顯示涉案電槍有被使用過。